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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餐厅经营权招商公告

时间:2022-09-06     【原创】

招商项目: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餐厅经营权

招商形式:公开招商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商为医院东区、本部和西区食堂经营权,其中东区营养餐厅面积300 ㎡,本部营养餐厅面积  800  ㎡,西区营养餐厅面积  650   ㎡。东区位于 风光路与人民街交叉口东北角 ,本部位于  健康路    路  1  号,西区位于  雪松  路   1996   号。招商单位为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餐厅经营权招商工作。

二、招商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三、标段划分:本次共分1个标段。

东区、本部、西区三个院区营养餐厅

四、报名条件及所需资料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名者,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7.报名者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火灾、生产事故、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报名者需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名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具有从事医院餐厅的经历(时间以合同开始执行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在正在独立经营的医院营养餐厅的数量不少于1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报名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者,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报名者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原件,现场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五、经营期限及报价

1.承包年限6年;报价不低于5万元/年/院区,低于限价的按无效处理。

2.合同期内,医院按照经营合作方最终报价收取餐厅经营管理费,经营合作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及其它费用。

六、经营要求

1.经营合作方餐厅要合理规划饭菜品种和布局,把绿色、健康、安全作为餐厅消费主导,饭菜品种多样化。

2.经营合作方要严格进行成本核算,微利经营,饭菜价格要低于市场同类价格。严格按照核算的价格标准供餐,在餐厅醒目的地方公布饭菜价格,不得任意加价或变相涨价,自觉接受医院餐饮管理部门和医患的监督。

3.为确保食堂的食材供应安全,经营合作方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政策法规及医院的食堂管理制度,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保证采购、存储、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如果发现“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劣质食材、无检疫合格证的食材等,医院将进行处罚。若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由经营合作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罚款,且医院还要对经营合作方作出同等的经济处罚。

4.经营合作方要按照要求对餐厅实施标准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餐厅建设。

5.经营期内经营合作方要按照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供餐,保证节假日期间职工和患者用餐并做好医院安排的临时供餐保障工作。医院不保证就餐人数,经营合作方自负盈亏,不得随意中途停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否则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经营资格。

6.经营合作方要爱护医院提供的房产和基础设施设备,全权负责保管和维修。经营期内,房屋不动产、供电设备、供水设施、排烟设施、供气设施、厨具等所有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及与餐厅经营有关的年审费用等均由经营合作方自行承担。

7.经营期内,经营合作方使用的水、电、燃气单独装表计费,经营合作方自行承担水电和燃气费、设施设备运行及其它所有费用。餐具洗消、餐厅、操作间、厕所、室内外楼梯、餐厅周边环境卫生保洁、垃圾的分类处置、垃圾清运等均属于经营合作方管理范围,管理中产生的费用由经营合作方负责。

8.经营合作方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在经营期内发生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职工和患者身体健康,影响医院声誉的,经营合作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医院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9.经营合作方要依法依规经营,经营合作方员工在合同期内发生的人身损害和伤亡等事故与医院无关,所造成的损失由经营合作方全部承担。此外经营合作方必须配备专业管理团队服务于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需专科以上学历,不得少于5人。

10.经营合作方要在餐厅合适位置设立开水供应饮水机,为职工和患者免费供应开水。

11.经营合作方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高标准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上级有关部门和医院组织的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否则,医院将视情况对经营合作方进行处罚。

七、其他有关说明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导致食堂管理混乱,被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2.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消防、餐饮设备(设施)管理不善、损坏严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3.因擅自提高饭菜价格,或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4.未按合同约定范围经营或转包经营权的;不服从医院指导和监管,饭菜价格明显高于医院周边市场,且不按要求整改的。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09月07日至2022年09月09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17:30时。

2.报名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广泰大厦22层2213室)

3.联系电话:0396-2838319 19139539999

4.联 系 人:吴先生

5.招商时间及招商办法:另行通知。报名者须采用PPT的形式向招商领导小组阐述其科学合理的餐厅经营理念,招商领导小组将现场针对报名者的阐述进行综合打分;阐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

(1)规章制度、经营管理方案、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

(2)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

(3)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保管、农药残留检测方案。对饭菜价格的成本核算机制。

(4)人员配备。

(5)企业实力(相关案例、企业荣誉等)。

(6)报价。

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须提供纸质文档五份,得分最高者将被确定为经营合作方。

九、   联系方式

1.招商单位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驻马店市健康路一号

联系人:吴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6-2626603  0396-2628728

2.委托单位信息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广泰大厦22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96-2838319 19139539999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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